因担任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存四方面违规,中信证券被监管谈话
中信证券 视觉中国 资料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HK)再被监管“点名”。9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称,经查,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慧海派”)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四方面违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证监会表示。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六条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应于2023年10月13日到我会接受监管谈话。“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证监会进一步指出,“中信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业务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同时,证监会表示,张剑作为中信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袁雄在履行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职责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因此,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证监会称。此外,焦延延因在履行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也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年初至今,中信证券已数次被监管“点名”。其中,因2023年6月19日中信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中信证券在7月、8月和9月均被警示。具体而言,7月7日,深圳证监局在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警示了中信证券及3名相关负责人;8月29日,上交所对中信证券和方兴也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9月25日,深交所对中信证券及中信证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方兴进行书面警示。此外,今年4月,中信证券在一个月内2次被点名。其中,4月6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中信证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等两方面问题,因此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4月12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函称,由于中信证券在担任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四方面违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更早前的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信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三方面违法行为,被行政罚款1376万元。同时,中信证券4位部门负责人也受到行政处罚。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